北京今年拟发105亿地方债 主要用于环境交通基建

23.05.2014  10:52

作为首次被纳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的试点城市,北京今年拟发行105亿元地方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天听取了本市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报告。根据草案,本市今年拟发行10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55亿元用于资源环境,39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首入“自发自还”试点名单

市财政局局长李颖津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北京2014年发行10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债券“自发自还”的试点城市,北京地方政府债券期限为5年、7年、10年,其中5年期限42亿元、7年期限31亿元、10年期限3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为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

据悉,“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获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

105亿地方债券花在哪儿?

李颖津介绍,目前105亿地方债券资金的支出方向和使用项目已经确定,计划将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环境、中央投资配套项目等方面(见表)。其中,资源环境和交通基础设施使用资金占“大头”。

在昨天的讨论中,有市人大代表提出,这105亿元地方债券资金所用于的项目是否已经纳入年初预算?若已立项,这些项目原来的资金去向是什么?

对此,市财政局局长韩杰解释,上述项目年初已纳入发改委的基本建设中,基本建设共投入453亿元。但是一些项目在经费上还有缺口,此次财政部核准的地方政府债券正好弥补了这部分缺口。

市人大建议制定发行办法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琪建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市政府应抓紧制定本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制度办法,确保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并力争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利率不高于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利率。建议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绩效审计。统筹安排本市综合财力,及时还本付息。资金使用和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市人民政府应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晨报记者 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