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安排819.56亿元用于强保保障和改善民生

12.01.2016  08:06

  福州新闻网1月12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省政府委托,昨日省财政厅向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请审查《关于福建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说,今年将安排819.56亿元、增长16.46%用于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安排187.57亿元,做好201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

  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保障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00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45元,城乡医疗救助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2600元。

  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对财务报告进行第三方审计。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医疗机构,在持续运营等方面给予补助,促进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

  支持文化繁荣发展,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文艺创作,发展文化产业,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平安福建”建设,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报告还强调,要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车改启动后,落实公务交通补贴经费,规范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