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授信承诺43.8亿元支持西宁棚改

20.10.2015  17:13

    新华网西宁10月20日电(贾海元 李富强)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获悉,国开行再次发挥开发性金融“供血”作用,向西宁市政府给予43.8亿元棚改贷款承诺,该笔资金将用于西宁市纳入2015年度国家棚改计划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棚户区居民达8066户。

    为满足棚户区居民的多样化居住需求,此次43.8亿元棚改贷款的安置方式将更为灵活,棚户区居民可以选择拿钱走人自行购房、政府统一购买存量商品房、政府新建安置房三种模式中的任意一种,这一政策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还有效地消化了西宁市存量商品房。针对西宁市财力较弱、政府还款压力大的特点,此次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调整信贷政策,将贷款期限由原有的15年延长至25年,进一步缓解了西宁市财政还款压力。

棚户区旧貌

    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然而资金问题一直制约着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推进,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城市,西宁市政府,尤其是下辖三县政府财政资金有限,难以筹措全部改造资金,资金问题已成为制约西宁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瓶颈。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积极关注“政府热点”,向西宁市政府提出由政府融资平台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做为融资主体统一借款、统一担保、统一还款。对西宁市及下辖三县所有棚改片区进行统借统还的“三统一”模式。此外,针对西宁市政府财力较弱的特点,开发银行还给予西宁市最高90%的贷款额度,即,西宁市政府只需自筹10%的财政资金,剩余90%的资金都可以由开发银行通过长期限低息贷款解决,期限最长可达15年,贷款利率相当于人民银行同期限基准利率下浮17%以上。通过“三统一”模式及相关优惠政策,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向西宁市政府给予大额贷款承诺127亿元,用于西宁市及下辖三县的棚改项目,惠及棚户区居民16905户。根据西宁市棚改项目实施进度,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向西宁市政府发放棚改专项贷款40.42亿元,有效解决了2014年西宁市棚改项目的融资需求。

棚改新颜

    截至目前,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已累计向西宁市发放棚改专项贷款共计128.33亿元,惠及3万余户棚户区居民。今后,青海分行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秉承融资加融智的经营理念,在经济新常态下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模式,继续发挥好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供血”作用,为西宁市棚改项目添砖加瓦、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