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结束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的决议》,明确了新增市级7.19亿元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其中市本级5.77亿元,转贷县(市)区1.42亿元。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福湾路提升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