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多数人认为应当立即关闭平台 取缔专车

10.11.2015  10:36

看到这个消息,你是不是要炸了?事情是这样的,先来认识两份文件:


●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这个专业的词其实就是很多人每天都在做的:掏出手机打个车。第一份征求意见稿里,也有一部分是关于这部分内容。 这两份征求意见稿,交通运输部10月1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11月9日截止了。


中国新闻网报道:

交通部介绍,有580条意见都是涉及业态管理问题。大多数意见认为, 目前私家车利用互联网从事所谓的“专车”服务就是非法运营,应当严厉打击。目前“专车”平台非法经营、不承担责任和风险、扰乱市场,应当立即关闭平台,取缔“专车”。



根据交通部10月26日的一份汇总显示, 社会公众提交的意见中,网约车条件及专车是否纳入出租车行业管理最受关注,各占两成左右, 专车”果然是焦点。今年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是国内首张专车平台的资质许可证。但 至今相关监管标准没有公布,也就意味着,还没有一辆“合法专车”。


和“专车”相比,“顺风车”的命运则不同。据澎湃新闻网报道: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徐文强强调,本次改革明确为小客车合乘正名。“ 私人小客车顺路拼车的分享模式,我们定义为合乘,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运营范畴。 ”本次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调整的范围是营运性质、以盈利为目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对于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顺风车”合乘不在管理办法调整的范畴之内。


打车这个事,估计还有得争论。大家可以点击“ 阅读原文 ”,来看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详细内容。挺长的,联播君列出了其中的一小部分:


关于驾驶员

●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 由驾驶员提出申请,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类别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关于车辆

● 7座及以下乘用车;

● 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

●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征求意见结束了,离正式发布的日子应该也不远了。以后还能不能坐上专车,你说呢?



图文来源:中国新闻网、澎湃、新华网等


作者:高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