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8人瞒报股票房产被取消提拔
15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召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通报9起部属单位违反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查处及问责情况。
在此次警示教育会上,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还通报了该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情况。
“办公厅2人、综合规划司3人、公路局2人、运输服务司1人、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2人、国际合作司1人……”
在近期刚刚结束的部机关干部选任工作中,有1名局级领导职务考察对象和12名处级干部考察对象,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据了解,2014年至今,该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共475人,占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的11%。其中,有18人(部机关13人、部属单位5人)因所报情况存在较大出入、超过规定的数额界限,本人不能够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据不充分,视为瞒报而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这些被瞒报的事项主要集中在领导干部个人或其配偶名下的基金、股票和房产。有人未报告本人及配偶名下多达4套房产和车位共计235.06平方米,还有人未报告配偶持有基金市值高达167万元。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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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不报瞒报一律不得提拔
上月15日,中纪委通报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中对二人问题描述的第一条都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这是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对落马省部级官员的通报中首次出现这一表述。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已越来越引起监管层面的重视。
中组部对个人事项申报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从1995年规定的4项增加到现今的14项。同时,对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的申报,不仅开始核实,而且还加大了抽查核实力度,由此前的3%-5%提高到10%。此外,凡不如实填报的,将一律记入干部诚信档案;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
以本月为例,时间虽只过半月,但多家单位通报中就多次提及“隐瞒有关个人事项”一词。本月13日,一重集团通报一起违反组织纪律因私出国典型问题,通报称一重集团鞍山协作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王占凯违反组织纪律多次私自因私出国。此外,2015年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王占凯未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和2014年度个人因私出国(境)情况如实报告。经一重集团公司党委讨论决定,撤销王占凯鞍山协作部党支部书记、部长职务。
本月2日,工商总局对一位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拟提任副司局级职务的干部,取消了提任资格。
一份数据显示,去年一年曾有多名干部因“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影响其升迁。2014年中组部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有一个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记者张维纳)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