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帮教 重塑人生——三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侧记

15.11.2016  14:04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郑俊杰

      社区矫正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与普通群众相比,他们要时刻接受监管和教育;对比在监服刑人员,他们虽没有高墙铁网的束缚,却因身份问题承受外界的压力。如何让社区矫正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近年来,三明市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情况,为他们量身订制矫正计划,探索出了以心理矫治扶助、公益劳动教育、创业就业支持为内容的“精准帮扶”模式,使教育矫正和帮教扶助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心理矫治 打开心墙

      近日,三明市司法局和三明市妇联联合开展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知识讲座活动。在讲座上,工作人员从关注身心健康、加强道德修养以及学会控制情绪等方面讲解,鼓励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努力做一个自信、自立、自强、自尊的人。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女性比男性更容易焦虑、更脆弱。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能减少她们的对立消极情绪,帮助她们正确认识自身和社会,形成良好心态,提高调适能力。”三明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

      近年来,该局成立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强化落实工作责任,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三明市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建立社区矫正与法律援助工作对接机制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社区矫正小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质量,促使矫正对象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心理辅导对我有很大的好处,通过老师们的辅导,很多别扭的情绪也可以释然。”社区服刑人员吕某表示,心理讲座活动的开展,对在矫人员心态调整,顺利回归社会起到积极作用。

公益劳动 扩展平台

      “社区服务让我能通过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看着自己打扫干净的地方,很开心也很有成就感。”9月12日,社区服刑人员李某在泰宁县杉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参加城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

      今年以来,三明市各基层司法所共组织开展“创城”社区服务165次,参加社区服刑人员1579人,有效地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在劳动中收获教育,重塑自我。而在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同时,也为创建文明城市添一份力量。

      而为解决公益劳动分散、零星,不便管理的问题,永安市司法局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了永安市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和安置帮教临时性安置基地,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全市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到该基地参加劳动,并将公益劳动产生的经济效益组建公益基金,用于扶困济贫、捐资助学和帮扶有特殊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对劳动的认同感和成就感,从而激发他们改造的自觉性。

      “通过这种劳动,将社区服刑人员因犯罪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转变为其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正能量,以此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提升。”永安市司法局社矫科科长陈寅坚如是说。

“1+8模式” 梦想续航

      沙县富口镇社区服刑人员雷某,2008年8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2年9月裁定假释出狱接受社区矫正。在监狱呆久了的雷某身无分文,生存问题迫在眉睫。

      随后,富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向雷某介绍特殊人员“1+8”创业模式的有关政策,即“1个创业者+政府推动、政策助推、典型带动、部门支持、资金保证、市场开发、专家指导、后勤保障”等8个支撑促创业者创业成功,不仅帮助雷某再就业,而且还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真的要谢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给我找了这么好的就业机会!”雷某告诉记者,他参加了创业培训,并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贴息贷款5万元,加上多方筹集的资金,利用他原来对建筑行业的熟悉和自身技术,承包了沙县飞机场的挡墙建设工程,赚到了第一桶金。

      据悉,为使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得到持续地健康发展,沙县司法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沙县特殊人员“1+8” 模式创业的实施方案》文件,支持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特殊人员参加“1+8”模式创业,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从现行小吃行业有效拓展到其他各行各业,力争形成一整套具有沙县特色的特殊人员管控帮扶机制。自实施“1+8”模式以来,全县976名特殊人员中,已有921名成功创业、就业,参加过“1+8”模式创业的特殊人员重新犯罪为零。

      “社区矫正人员不是‘坏人’,只是有缺点,我们应以‘娘家人’的态度帮助他们。”三明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进一步落实“精准帮扶”式矫正工作,化被动为主动,让矫正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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