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333”人民调解体系 建设和谐泉州台商区

29.06.2016  00:02

      泉州台商区探索推行“333”人民调解体系,通过编织“三张网”、构建“三机制”、强化“三保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推动和谐台商区建设。今年来,全区各类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413件,调处成功390件,成功率达94.43%。

      一、编织“三张网”,形成整体联动新格局。一是编织调解网。专门成立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指导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构建了以“区、镇、村”三级调委会为主阵地,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及个人调解室为分战场的调解网络。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委会89个(其中,区级调委会1个、乡镇调委会4个、村调委会 78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3个、劳动争议调委会1个、交通事故调委会1个、物业纠纷调委会1个、公安调委会3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4个,个人调解室6个。二是编织“联动网”。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网络,不断完善“交调、公调、援调、诉调”等对接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来,交调委、劳调委、公调委及驻所调解室等共调解纠纷331件,调处成功316件,成功率95.47%,申请法律援助17件,有效释放联动调解正能量。三是编织“管理网”。以百崎乡为试点单位,全面启动村级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定格、定人、定责”的要求,以“方便管理、任务等量、边界清晰”为原则,将百崎乡划分为15个网格,聘用专职网格员15名,并将村干、两委及农村六大员充实到网格,作为网格协管员协助开展工作。网格员负责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排查调处、化解联动、反馈回访等工作,协助开展律师参与调解、法律援助、普法教育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就地化解。今年来,网格员共调解纠纷16件,调处成功13件,成功率达81.3%。

      二、构建“三机制”,亮出纠纷排处新举措。一是建立排查化解机制。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区每月、镇(乡)每半月、村每周一次排查上报机制,在全国“两会”、村级换届、亚艺公园建设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早稳控”。截止目前,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共防止民转刑案件28件105人。二是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及调解员目标考核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报告、档案管理、联调对接等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实行半年督查和年度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人民调委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每年给予表彰奖励,对长期不能履职,不能发挥作用的人民调解员,予以调整。2016年,3个调委会、5名人民调解员分获2013-2015年度省、市“优秀人民调委会”、“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三是建立普法教育机制。围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和普法教育的双重作用,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以启动“七五”普法为契机,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截止目前,共开展活动11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多份、设置横幅标语3条及法治文化广场3个。

      三、强化“三保障”,夯实人民调解新基础。一是加强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按照“五落实”(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六统一”(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标准,规范人民调委会建设,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我区乡镇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实现100%。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各级调委会人员,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实现100%,村主任、副书记兼任村调委会主任比例达50%。积极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专业人员等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效能。建立“岗前+年度”培训机制,以法律法规、调解程序、调解方法、案卷制作等为主要内容,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以案释法及岗位练兵等形式进行培训,打造过硬人民调解队伍。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5期,受训调解员300多人次。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明确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区级≥10万元/年、司法所≥1万元/年)、人民调委会补助经费(镇1万元/年、村0.1万元/年、行业1万元/年)标准,并实行“以奖代补”、“一案一补”制度,按调解协议数(口头协议20元/件、书面协议50元/件、重大疑难件100元/件),发放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确保经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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