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黄志丽审判 工作方法研讨会

10.12.2016  01:03
  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建漳州召开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主持研讨会,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并讲话。

  黄志丽同志现任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4年来,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忠实履行人民法官职责使命,通过长期司法实践摸索总结出“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的审判工作方法,有效化解了大批民事纠纷,所承办的5000余件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曾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干部、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今年3月,黄志丽同志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7月被党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12月4日当选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

  沈德咏在讲话中指出,黄志丽同志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队伍中涌现出来的一位具有广泛影响的全国重大典型。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植根于基层社会实际,形成于鲜活的司法实践,是符合司法权运行规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实践的智慧结晶。学习实践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是践行司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的需要,是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是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法院队伍职业精神的需要,对全国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营造争先创优、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沈德咏要求,学习先进典型,既要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又要学习他们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科学方法,更要学习其中蕴含的价值理念。“三个贯穿始终”是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的基本原则,生动反映了“发现事实、司法裁判、弘扬法治”的逻辑演进,深刻蕴含着“忠诚尽责、尊崇法治,情法交融、公正为民”精神实质。学习实践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就要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铸就忠诚担当的政治品格,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就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扎实做好司法为民各项工作,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作为我们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奋斗目标。就要把执法办案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联系起来,强化司法审判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和保护,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约束和制裁,努力营造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就要增强对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文化自信,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纠纷,把人民法院的“传家宝”学习好、理解好、传承好。

  沈德咏强调,全国法院广大干警学习实践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当前形势任务,在“结合”上做文章,在“落实”上下工夫,在广阔的司法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要把学习实践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与推进司法改革相结合,注重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把学习实践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与抓好执法办案工作相结合,作为克服“案多人少”困难,完成繁重审判任务的有效途径,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创新,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发展安居乐业三大责任。要把学习实践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与全面从严治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广大干警执法办案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陈冬在讲话中指出,全省政法机关要学习弘扬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动在对标中学思践悟,争当学习、弘扬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的表率。要学习弘扬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政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要学习弘扬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既要着力解决好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又要努力突破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自觉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要学习弘扬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马新岚指出,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精神风貌,集中体现了当代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崇高追求,集中体现了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黄志丽“三个贯穿始终”审判工作方法,核心灵魂是坚定信念、对党忠诚,根本立场是践行宗旨、以民为本,精髓要义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重要品质是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底线基石是修德洁身、公正清廉,既是一套系统科学的工作方法,也是一名党员法官的郑重誓言,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精神特质。

  马新岚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争当学习实践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的排头兵,让更多詹红荔、黄志丽式的先进典型持续涌现。要先学一步、走在前头,把学习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警自觉以先进典型为镜,对照自身查找差距,补齐短板,让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在福建各级法院开花结果。要比学赶超、荔丽八闽,以学习践行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典型领跑行动”,持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健全先进典型培树机制,形成荔丽八闽、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要激发动力、务见实效,把向詹红荔、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成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院,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有关部门和漳州市有关负责人,部分知名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代表、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论文作者代表,福建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以及新闻媒体代表共约130人出席研讨会并实地参观了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展厅和黄志丽法官工作室。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