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0.11.2021  15:04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是一篇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对于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势功效,在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贯彻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刻理解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什么是民主、如何评判民主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鲜明提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八个能否”标准,即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了“八个能否”的标准,并创造性地提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标准,即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这些重要论述一脉相承、相互贯通、有机统一,阐明了我们党关于民主的立场、观点、方法,体现了深邃的政治思维、理论思维、实践思维,标志着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为推动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

  “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习近平总书记这些掷地有声的重要论断,有力回击了一些西方国家长期以来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傲慢攻击和无端指责,宣示了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一些国家,投票时人民被供在天上、捧在手里,投票结束后就被弃之不顾、置之不理,甚至被踩在脚下;一些政治明星参加竞选时把人民利益时时刻刻挂在嘴边,当选后就抛诸脑后,只计算党派和个人的利益得失,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中国共产党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转化为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真正保证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

  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自信和底气,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概括了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的“五个基本观点”,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通过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明确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和途径,凝聚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目前正在各地进行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全国10亿多选民一人一票直接选举产生20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组成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介绍候选人、组织投票等各选举环节,都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加,积极听取来自人民的声音,依法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中国之治”和“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巨大优越性。特别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作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方向不变、立场不变、决心不变、步伐不变,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绝不走西方所谓“宪政”、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司法独立的路子。

  深刻认识和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全面阐述、提出明确要求,鲜明展示了我们党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的坚定立场,为新时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必须深刻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够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体现在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方面法律制度和具体工作上,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发展和实现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有序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一制度承载着党的初心和使命,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一制度的设计和安排,体现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这一制度的运行和实践,有力实现和保障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贯彻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运行的制度机制,保证人民通过法定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全过程参与人大各方面各环节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做好人大协商、立法协商等工作,通过调研、座谈、论证、咨询、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联系点和基层联系点等方式,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讲清楚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讲好中国民主故事。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为解决这一历史性课题,我们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革命斗争的同时,对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进行了理论思考和探索实践,找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这就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

  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这一制度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巩固、完善、发展,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为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对于党领导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建立的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六个必须坚持”,系统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所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更好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

  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提出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六个方面的重要任务,既为我们指明了目标方向,也提供了思路方法。我们要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为实现党确定的奋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党的领导坚持得越好,人大工作就越有成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越能得到彰显。要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引人大工作,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这为人大自身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是新时代加强各级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我们要按照“四个机关”的新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升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