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当中间人帮拆迁户疏通关系 受贿两万元获刑
24.07.2015 13:27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7月24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项目部保安陈甲当中间人,帮拆迁户陈乙与拆迁办领导疏通关系,事后收取对方送上的好处费。日前,仓山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甲有期徒刑1年9个月。
2013年八九月份,在仓山区城门镇环站新城项目拆迁期间,陈乙有两处房屋被征收,一处670多平方米,另一处280多平方米。项目启动后,两处房屋的装修经丈量评估,按国家规定只能赔偿20多万元。
他想多赔点,就通过当地保安陈甲找到时任福州融和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该项目现场负责人郑某某及该公司动迁五组组长严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并允诺如果能赔到三四十万元,愿意拿10万元来“打点”。
过了一段时间,拆迁办通知签协议,陈乙看到两处房屋的装修补偿款增加到42万多元,他很满意。
一天下午,经事先联系,陈乙在城门永南家园门口的路边,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蓝色袋子交给坐在车子副驾驶位的陈甲,随即离开,当时开车的是郑某某。事后,陈甲分得2万元。
仓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甲伙同时任福州融和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某某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他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5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归案后,他能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并退出违法所得,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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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2015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