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通过两个审查结果报告
本报北京3月8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8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会同其他专门委员会,并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2017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2017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原则通过了计划、预算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并决定将两个报告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的时候,国务院应当向会议提出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并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并将有关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与计划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五”规划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主要目标和安排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国家财政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保障改善基本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提出的2017年预算报告和中央与地方预算草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预算安排体现了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等要求。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15489.2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72685.0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将要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完成今年的预算,意义重大。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今年的计划执行提出了六条建议:一是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二是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三是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四是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有效防控各种潜在风险;六是积极推进关键性改革和高水平开放。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今年的财政预算工作提出了七条建议:一是进一步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二是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是进一步严肃预算执行;四是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管理;五是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六是进一步加强税收立法工作;七是进一步坚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