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人大:突出三个重点 力促办理实效

10.09.2014  19:04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民生的重要权利。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近年来,上杭县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主要从代表业务培训、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等重要环节入手,切实提高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增强了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以代表业务培训为重点,着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每年将人大代表集中培训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并按工作要点要求,重点培训人大代表如何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如何提出高质量的代表议案、建议,进一步规范议案、建议提出的条件、内容要求、填写格式,提高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能力和水平。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评议等活动前,针对相关工作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拓宽代表视野。督促、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让代表经常深入实际、深入选民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掌握撰写代表议案、建议的第一手材料。

  以代表建议交办为重点,着力突出建议办理重要性。为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使人大代表提出的各方面建议能得到认真办理落实,每次人代会闭会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成册,并根据建议内容,结合各单位职权职责,与县政府办共同研究确定承办单位,确保代表建议交办正确率。通过广泛调研,梳理出代表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通过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带动其它建议的办理。召开集中交办会,安排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定期联合召开代表建议集中交办会,会上要求部分承办单位公开作出书面承诺,表明办理态度,引起了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进一步重视。

以代表建议督办为重点,着力推动问题实际解决。提出代表建议、办理代表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解决问题。为保证代表建议办理效果,明确提出四个100%工作要求。即: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与提建议的代表沟通率必须达100%,全面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初哀和意图,听取代表的意见;办理结束后,承办单位必须100%直接答复代表;承办单位必须100%书面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其满意度测评表由代表寄回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督办代表建议必须达100%。重视联合督办。通过联合督办,了解代表建议办理进度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承办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办理要求,督促承办单位进行认真办理。建立代表建议销号制度。四是建立“回头看”制度。法定的三个月办理期限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承办单位书面答复承诺办理的建议进行“回头看”,对未落实的或打折扣落实的代表建议,就促承办单位按照书面答复意见不折不扣落实,防止承办单位“承诺”而不“践诺”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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