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涉10位人事任免

08.01.2016  20:00

  新华网福州1月8日电(王文清)1月8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个别委员辞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批准免职的检察人员名单等。

  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张大共辞去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因身体健康原因,接受张绳华辞去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需要,免去林建丰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职务。任命谢小平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任职年龄原因,决定免去杨志英的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职务。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张兆民的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黄进发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王穗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詹强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因工作需要,批准免去林豪的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