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29.11.2014  12:17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今天28日上午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主持会议,副主任苏增添、张广敏、张健、邓力平、黄琪玉,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陈荣凯,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和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明年1月28日至2月1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会议通过决定,批准《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批准《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决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29件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和检察人员名单。表决前,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检察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会议为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全体会议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讲座,徐谦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应邀作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几点体会的专题讲座。


编辑:张立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