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

27.09.2015  03:19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

   通过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等法规 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9月26日讯(记者 郑昭)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25日下午闭幕。

  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主持会议。副主任陈桦、苏增添、张广敏、陈伦、邓力平、刘群英、潘征,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洪捷序,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和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的决定、《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郑栅洁因调离本省,沈建平因涉嫌违纪违法,黄少萍因病去世,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3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免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决定免职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以上名单见2版)。因工作变动,免去郑栅洁的副省长职务;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李建国的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朱清、李晋闽、何强、林光大为省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任命许先丛、罗志沙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表决前,拟任命的审判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会议向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决定接受李建国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闭幕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