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07.06.2014 10:14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来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福州新闻网讯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于6月上旬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5日、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琪玉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榕就法律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开展检查,并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听取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一行先后在福清、罗源实地察看了核电站、电厂、集中供热设施、部分钢铁公司除尘设施和脱硫设施等项目以及罗源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在座谈会上,黄琪玉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福州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就做好今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工作,他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部署,明确职责,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在突出重点的同时,还要注重“抓小抓散抓常态”。进一步落实好重点任务,做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和工业污染、燃煤污染、移动污染、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要自觉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宣传教育,自觉增强“同呼吸、共奋斗”的全社会防治大气污染的主体意识,共同守护好福建的清新空气,使清新福建成为福建的永久品牌。
5日上午,黄琪玉还参加了在榕召开的《福建省违法建筑查处条例(草案)》、《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了我市有关部门、景区管委会和基层对两部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
市领导周振华、吴贤德、陈建平参加立法调研或执法检查。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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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1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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