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接受苏树林辞去福建省长职务

03.11.2015  23:09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苏树林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苏树林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苏树林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苏树林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作者:林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