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检购物时有影响民族关系情况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在昨天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作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这是31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就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开展执法检查。
报告指出,近年来,在内地的一些服务性窗口行业,比如车站、机场、码头、出入境等安全检查中,歧视、拒绝来自某些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甚至包括汉族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30个自治州经济总量不及苏州一市
昨天的报告显示,民族地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困难大、任务重,“2014年,民族8省区生产总值加起来只比广东省略高,全国30个自治州经济总量加起来不及一个苏州市”。
此外,云南、甘肃等地一些民族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000元左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且大多数是打工收入或“靠天吃饭”,收入很不稳定。
虽然整体来看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进步,然后一些地区仍处在严重滞后状态。例如,目前西藏还有110多个建制村未通公路。
我国2.2万公里陆地边境线中有1.9万公里在民族地区,138个边境县(市、旗)中有109个在民族地区。截至2013年,边境总共还有99个县未通高速公路,6329个自然村未通公路,610万人没有用上电。
安检购物时有影响民族关系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在内地的一些服务性窗口行业,比如车站、机场、码头、出入境等安全检查中,以及宾馆、商店的入住、购物中,歧视、拒绝来自某些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甚至包括汉族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虽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多次发文并进行专项检查纠正这类行为,但问题仍然存在,民族地区群众反应强烈。
此外,由于民族地区大多无力配套资金,有关建设项目往往不能及时安排。
比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二级公路改造形成债务约248亿元,目前正在建设的龙瑞、瑞珑2条高速及大瑞铁路德宏段需要地方配套和融资约49亿元,而全州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仅31亿元。
医改工作报告
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昨天,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将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据李斌介绍,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2009-2014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4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出累计1.2万亿元,重点推进了基本医保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工作。
“随着深化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体制机制矛盾更加突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涌现。”
除了改革协调联动性、体制机制等问题,李斌表示,还发现改革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没有解决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政策措施,个别地方仍停留在文件上,没有落地”。而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经济新常态也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李斌表示,在药品集中采购方面,将进一步挤压流通领域水分,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与医保支付标准,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同时,全民医保体系将继续完善巩固,具体工作包括,健全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面推进大病保险、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个统一”。此外,李斌表示,还要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
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预计将达到2.43亿,如何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保障老年人权益成为受关注的问题。
昨天,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作报告,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的情况。报告称,在我国老龄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少子无子家庭剧增,空巢、失能、高龄、贫困等多种现象叠加,各种老龄问题短期内同步呈现,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挑战。
检查显示,目前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力度不够,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用地、融资、用人、政府补贴等方面缺乏统一、公正、公平政策和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国家规定的养老机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报告在建议部分提出,除了鼓励引导家庭成员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责任外,还要着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建议称,各级政府在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养老服务,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完善服务网络。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兴办家庭式、社区型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为集聚民间资本、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的主力军,建议提出研究细化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鼓励租赁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盘活存量用地和利用集体土地支持兴办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