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明年立法项目和监督议题
24.08.2016 18:39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将从即日起至9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和监督工作议题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为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我省地方立法计划,增强立法的前瞻性,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明年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任何单位和公民均可通过写信、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并附上建议人和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福州市五四路25号);邮编:350001;传真:0591-87500017;电话:0591-88522389;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为进一步增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推动福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明年监督工作议题建议。任何单位和公民均可围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和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推动新福建建设,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监督工作议题建议(包括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联系地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福州市五四路25号);邮编:350001;传真:0591—87537366;电话:0591—87519096;邮箱: [email protected] 。(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编辑:陈丹妮】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24.08.201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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