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公布2019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

01.03.2019  10:31

  近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今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审议16项法规,预备项目18项,开展10项立法调研;计划听取和审议8项专项工作报告,检查7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及开展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开展2项专题询问和3项专题调研等。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主要是抓紧制定修改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市场改革、扩大高水平开发急需的法规,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行政执法条例、实施渔业法办法(修正)等法规,抓紧起草、论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潭国际旅游岛等立法预备项目的法规草案,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等地方性法规的一揽子修改和废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审议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法规草案;加强民生社会领域立法,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条例、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红十字会条例(修订)等法规草案;加快修订人大常委会履职方面的法规,审议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信访工作条例(修订)等法规草案。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领域,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检査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我省条例、渔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围绕海丝核心区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査,并组织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地质灾害治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检查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教师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并组织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监督;听取审议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审议2019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及审计査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査批准2018年省本级决算;审议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2018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报告;听取审议2018年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 郑昭)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立法任务和监督工作交办会
  按照全市经济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的“收拢心思精力抓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