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今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

25.03.2021  11:00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今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28项立法,另有立法预备项目26项,调研项目27项;将听取和审议10项专项工作报告,6项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相关报告,并开展6项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立法工作方面,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急用先行,区分轻重缓急,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探索“小快灵”立法,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具体来说,一是抓紧制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创新型省份急需的法规。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修改)等法规。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法规的修改或废止。二是加强惠民立法。重点推动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立法,抓紧起草、论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等立法预备项目的法规草案。审议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养老服务条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中医药条例、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修改)等法规。开展涉及食品安全、民法典地方性法规的一揽子修改。三是加强生态文明立法。审议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法规。四是加强公共卫生立法。审议动物防疫条例、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改)等法规。五是加强社会管理立法。审议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改)。六是加强三农方面立法。加快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监督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将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好法定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具体来说,一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听取和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科技进步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土地管理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对消防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采取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监督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二是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全省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契税我省适用税率和减免税具体办法。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审议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检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四是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社会优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围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五是加强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