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加强自身建设回眸

06.01.2017  14:32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人大工作新情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改进立法监督,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政治方向抓工作

  组织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开展百日攻坚专题视察,开展地铁建设和城区水系治理专题调研……2016年下半年以来,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了多场活动。“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统筹安排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已成为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共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说。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坚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专题调研,全力推动“海上福州”建设;听取审议一系列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积极促进重大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抓招商、促发展”专项行动、地铁建设、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城区交通拥堵治理、绿化福州、灾后重建等工作全面开展。市人大常委会还按照市委要求,认真做好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县(市)区和重大项目建设督导推动、协调服务工作。

   坚持改进工作促发展

  2016年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第5个年头。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2个大局所需、百姓所盼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认真“出好题、问到点”,先后聚焦城市水系治理、保障房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旧屋区改造、大气污染防治、福州新区建设和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等经济发展和民生工作,有效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坚持改进监督方式,市人大常委会注重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组合拳”,切实增加监督实效。帮人民管好“钱袋子”,市人大常委会贯彻新预算法,把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预算纳入审查范围,实行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提升基层派出所为民服务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修订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办法,人大代表和群众测评分有所提高,评议结果还在民警绩效考评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多民警在做好群众工作中得实惠、有位子;促进政府部门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将专题询问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年初听报告,年中来询问,年底再跟踪,一大批民生热点得到有效整改;增强执法检查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建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面对面向“一府两院”领导交办制度,河道采砂管理、保护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等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

  坚持广开门路听民声

  《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元旦起实施。为了更好地听取市民对这项法规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提交二审之前,将草案全文刊登于《福州日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其实,开门立法并不仅仅体现在这一部法规。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坚持开门立法,每年常委会的立法规划、计划都向社会公布,并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每项法规在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之前,也都将草案全文在《福州日报》公布,扩大了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畅通了不同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立法听民声,监督同样听民声。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职业教育法、红十字会法等21项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每次检查之前都例行在本报刊发公告,欢迎市民向执法检查组反映意见建议。每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坚持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在分组审议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而面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专题询问会,也会安排部分市人大代表提问。在每年市人代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还坚持邀请20名公民旁听大会六项工作报告,并召开旁听公民座谈会。正是有了如此形式多样的听取民声渠道,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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