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新《食品安全法》

06.11.2015  14:36

  核心提示:

  开栏的话

  为进一步营造食品药品监管的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本报自今日起联合开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食安”栏目,每期就一个食品安全的热点话题,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建议,也欢迎广大读者积极参与。

  □ 记者 曾燕福 闽西新闻网 刘耿剑 通讯员 朱庆锋 文/图

   市人大代表、市农科所所长林金虎:

   谁假冒伪劣就让谁身败名裂

  要把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要求分解到位,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目标、任务、责任。要强调问责,必须严格执行问责,才能把食品安全保障做好。食安标准要从严制定,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突出的问题,针对关系民生、民心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要执行和制定最严格的标准,谁胆敢不执行最严格的标准,甚至假冒伪劣,就让其破产,让其家破人亡。要全力彻查大案、要案,让那些不顾食品安全,赚昧心钱、黑心钱的企业和人受到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并曝光其身份,使其在全社会受到唾弃。

   市政协委员、律师谢瑞钦:

   共同构建食品安全坚固“城墙”

  新食安法重点强调食品生产者、销售者、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等对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食品生产者,有义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食品;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要到位;作为消费者,如发现有害的食品要及时进行举报。三位一体,共同来构建食品安全的坚固“城墙”。

  新法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处罚力度上,这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处罚力度上更重,如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罚款、警告等处罚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这种处罚可谓相当重。

  建议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物的监管和检测,对菜农建立台账,随机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开,让公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