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让家庭农场共生发展

02.02.2015  02:21
  省人大代表鄢萍等提出建议,发展家庭农场要确保农业经营收益主要归属农民,亟须构建家庭农场共生发展模式。

  建议指出,福建家庭农场规模偏小难以发挥规模效应,不利于区域农业产业化的实现。为破除这种发展困境,要在政府的引导下,构建以小型家庭农场聚集体为主体、以产业协会为纽带,嵌入工商资本的合作共生机制,以此有效保障农民权益并积极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

  建议提出,一要制定和落实家庭农场共生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区域特色以及家庭农场发展状况,科学规划区域农业产业项目,编制家庭农场与工商资本共生发展的战略规划;二要将政策保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完善土地制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政府资金投入;三要积极发展地方性农业产业协会。明确协会“中间人”作用,让企业与农民都能受益;四要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产业合作信息平台、积极开展培训、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等。(龙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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