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大代表建议取消社会抚养费 称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29.11.2014  08:27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

新京报讯 (记者 张婷)27日,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等6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发出建议书,建议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昨晚,黄细花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联名建议书已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将国家卫计委送交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民众意见。《条例》公布后,引起各界密切关注。

黄细花等6名全国人大代表27日提交的建议书全称为《关于废止<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建议》,其中指出与其修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为《条例》,还不如将其废止。

不提倡的并非就是禁止

黄细花等代表在建议书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只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并未“禁止”一对夫妇生两个以上的孩子。

黄细花表示,“提倡”与“鼓励”的意思相近,不提倡的并非就是禁止的。

依据上述诸多条款,黄细花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把“提倡”变成了“强制要求”。建议书中称:“我们认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