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人大代表座谈会

10.12.2014  23:50

为迎接“12·4”首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平和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联合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人大代表座谈会。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机关党委会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怀生,县人民法院院长吴锦棋和8名省、市、县人大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代表们观看了2014年漳州市法院工作视频短片,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盖志凌在会上向人大代表通报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工作情况,与会的人大代表对县法院在执法办案、审判管理、便民司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工作成效表示满意,并纷纷表示,宪法是“母法”,是国家根本法,要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和学习宪法,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表率,同时,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依法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与会人员还参观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了解法院申诉流程及追踪、查询系统,观摩新任法官对宪法的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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