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人大从三个方面创新监督选题机制
监督议题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如何根据实际选准、定好监督议题,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的重要问题。本届以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途径,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精心选择、科学确定监督议题,努力使监督方向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效果更加明显。
拓宽征集渠道。征集议题是做好议题选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了使备选议题更加贴近实际、符合民意,他们坚持通过三种方式听取和征求意见。一是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每到年底,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对新的一年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力求使监督议题的选择具有更加广泛的民意基础,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二是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结合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向全体代表发函征集监督议题。同时,将代表在审议工作报告时的发言和提出的议案、建议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纳入监督选题的参考内容,尽可能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好地体现代表意愿。三是注意加强沟通协商。在议题初选阶段,由常委会领导带领各委员会的负责同志走访“一府两院”及政府成员单位领导,充分交换意见,深入沟通协商,努力做到监督选题既能贴近实际、体现民意,又与“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相互衔接。
精心筛选议题。筛选监督议题,是保证选题质量的关键。他们按照抓重点、少而精、求实效的要求,从四个方面入手,对征集到的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汇总、筛选提炼,保证议题选定更加全面、合理和准确。一是坚持合法性。人大工作的法律性、规范性、程序性很强,无论是监督议题的选定还是具体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保证到位而不越位,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根据监督法规定的三个标准和六条途径,严格按照常委会监督工作流程来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确保议题的选定符合法律要求。同时,对准备列入计划的监督议题,事先进行法律论证,确保监督事项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二是把握全局性。人大监督工作的目标,主要是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推动有效解决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紧紧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选择监督内容,力求更好地体现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积极作为。如本届常委会任期以来,围绕市委的部署要求,把城市改造建设、转型升级、民生幸福、生态保护、美丽乡村等工作列为监督重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注重连续性。对于事关发展大局又必须长抓不懈的重要工作,有重点地安排持续跟踪监督,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加大推进力度,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重要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监督的连续性。如,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是2006年泉州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议形成以来,他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明确了“一个目标、三个抓手”的监督思路,即以近海水域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持续推动重点污染源监管、水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这一思路,通过综合应用各种有效形式,持续3届、连续9年主动跟进、督促问效。去年,针对近海水域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并出现回潮,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实际情况,在本届任期内首次否决了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水域建设的决议》,要求市政府明确整治目标和阶段任务,合理制定整治“时间表” 和“路线图”,确保水域环境一年有改善、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力争用较短的时间实现水清、岸美的生态水域建设目标。四是体现普遍性。在选择监督议题时,十分注重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为集中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纳入计划,使监督工作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如,在近几次的市人代会期间,自来水普及和城乡公交问题都是人大代表关注和议论的热点,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并将这两项工作列为重点监督内容,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推动市政府适时调整了自来水普及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完成普及任务,顺应民意完成公交公司私人股份和巴士公司城市公交收购工作。这两项监督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誉。
科学安排内容。人大监督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坚持统筹兼顾方法,才能做到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推动全面。我们在广泛征集、精心筛选议题的基础上,围绕三个方面科学安排监督议题。一是议题内容力求主题明显。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从大局着眼,从宏观入手,统筹考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内容,科学合理地安排监督议题。在今年的监督计划中,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议题占42%,如,生态市建设、海岸带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议题占58%,如,城乡公交、美丽乡村、特困帮扶、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从实际效果看,这些议题把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放在突出位置,体现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也提升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监督形式力求务实有效。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结合议题实际,科学选择监督形式,力求使监督事项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最佳效果。如工作监督方面,每年抓住四、五件对全局有影响的工作在常委会上进行审议,督促“一府两院”加大推进落实力度;法律监督方面,每年选择对一、二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有关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工作安排力求合理顺畅。为了使选定的监督议题在时间安排上更加切合实际、利于操作,坚持从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出发,根据监督议题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和月份监督安排。同时,充分考虑“一府两院”的工作规律、计划安排以及实际推进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努力使监督的主体和对象的工作更加协调一致,衔接更加顺畅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