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人大主任肯定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04.03.2015  19:47

 

 

福建检察网3月4日讯(庄荣发)  近日,寿宁县人大主任兰清元在县检察院报送的《2014年寿宁县人民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上批示:“2014年,县检察院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惩防并举,突出重点领域和行业,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注重对职务犯罪发生的相关原因和趋势总结、分析、研究,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希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据悉,寿宁县检察院有效破解人力不足制约山区检察工作的瓶颈,连续六年自侦案件数位居全市山区县院第一。该院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回扣、惠农资金落实等热点问题,按照“力度不减、措施过硬、质量更高”的要求,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以案挖案,实现了“查一案、挖一串”的办案效果,2014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4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涉案总金额490.8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