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宗局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06.04.2016  01:34

3月31日,漳州市民族宗教局召开宗教团体联席会,组织宗教界人士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精神,并结合《慈善法》的最新要求,提出漳州宗教界进一步做好宗教慈善工作的意见:一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有效支持民族乡村社会事业发展。二要鼓励有条件的宗教团体或活动场所成立慈善机构,积极发挥宗教界在公益慈善事业上不可替代的传统优势作用。三要在心理疏导、救死扶伤、助学建校、农村扶贫、安老养老、医疗卫生以及社会发展项目上为社会提供更多正能量,在全市、全省范围内加大宗教慈善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