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连城县低保经办人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须备案

21.08.2014  09:32

(2014年8月21日)

  本报讯 (李绍炜) 从今年起,连城县对低保经办人和村(居)“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实行备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

  据介绍,这项制度的实施是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干部的一种约束,以便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发生,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连城县还将加大对骗取低保待遇人员的查处力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成员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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