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退休人员开假公司虚构工程项目诈骗500多万

18.07.2014  15:12

中新网桂林7月18日电(唐梦宪 莫可亮)一伙平均年龄近70岁的退休人员,利用自己熟悉政府部门项目运作的特点,开办“空壳”投资公司,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活动,作案三年,涉案金额500多万元。7月18日,广西桂林市临桂县公安局通报,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已成功破获该系列合同诈骗案。

据警方介绍,2013年底,浙江省、广西南宁、贺州的受害人陆续来临桂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位于临桂县城的桂林中慈爱心老龄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谎称由国资委海澜集团全额投资,虚构桂林市磨盘山华侨农场地段投资建设家庭式老龄公寓项目,与受害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诈骗钱财实施犯罪活动。

接到警情后,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该犯罪团伙为了实施诈骗活动,于2010年注册成立一家名为桂林中慈爱心老龄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合法公司,租赁临桂县城的一栋居民楼办公,并设立了“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等部门组成的一套完整内设机构。嫌犯胡某(男,74岁,)任总经理,范某(男,66岁,福建樟州人)任副总经理,毛某(女,55岁,安徽人)任公司财务总监,雷某((男,70岁,广西柳州人)、邱某(男,68岁,福建樟州人)扮演中介人角色。

警方查明,3年多来,该团伙凭空编造虚假的项目工程、项目图纸和相关资料等虚假信息,谎称由国资委海澜集团全额投资在桂林市七星区华侨农场地段投资兴建老龄公寓项目。作案期间,该犯罪团伙多次带领受害人到桂林市磨盘山华侨农场地段工地“现场考察”,大肆吹嘘公司实力,极尽行骗手段,哄骗浙江省,吉林省、海南省、广西南宁、贺州等地的工程承包商来桂考查老龄公寓项目,在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收取承包人合同保证金、赞助费、中介费达500余万元,后编造各种理由不履行合同,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活动。该系列案件受害人达20余名,遍布辽宁、浙江、湖南、广西、海南等5省9地。

6月16日,临桂县经侦大队民警对对桂林中慈爱心老龄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搜查,缴获诈骗合同27份,银行卡12张、施工图纸、银行票据、伪造政府文件一批,在掌握大量证据后,先后在桂林、柳州等地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侦查,该团伙的犯罪嫌疑人均为退休人员,其中胡某、雷某均系处级退休干部,平均年龄近70岁。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雷某、邱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临桂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毛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