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保障 今年已有2299人纳入兜底保障

30.07.2021  11:00

  记者从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保障,今年以来,全省共入户走访14.6万人,及时将2299名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我省坚持“四个不摘”,全面落实5年过渡期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一键报贫”在线申报系统和热线服务电话,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定期跟踪走访的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农户申请2325户,逐户核实认定,并分层分类进行帮扶。

  在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方面,明确5年过渡期内,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脱贫人口继续执行延保12个月。

  在提高农村“三留守”等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力度方面,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00元和900元,提高至1800元和1400元。

  为确保老区苏区在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我省对老区苏区倾斜安排省级补助资金。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抓好推动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四个方面的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记者 冯雪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