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莆田交警部门已对11人作出终生禁驾处罚
31.05.2016 06:14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今日,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今年以来,莆田交警部门已对11名司机作出终身禁驾的行政处罚。其中,莆田市户籍有10人,石狮市1人,因事故逃逸被终生禁驾9人,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事故终生禁驾2人。
据了解,终身禁驾人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两种情形,依法作出的终生禁驾处罚。其中,重大交通事故是特指因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致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本网记者 王龙风)
【编辑:林玲】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31.05.2016 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