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秋轩:以人为本为民惠民 永远在路上的普法者

04.11.2014  12:54

  作为明溪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25年来,方秋轩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传递着法治社会以人为本、为民惠民的理念。

   用双脚丈量普法之路

  方秋轩的足迹遍及辖区每个角落,每家每户的情况,她了然于心,把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传送到村民手中,及时为村民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为基层的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作为明溪县委宣讲团成员和城关乡普法宣讲团成员之一,她承担着县乡两级普法培训任务,依靠自身过硬的法律素养和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她的精彩讲座多次在全县青年干部、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等大型培训会上博得好评。

  近年来,方秋轩已经给中小学上过法律课186场次、受教育的学生近10万人次;给农民群众上过法律课22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次;给党员干部讲过法制课39场次,受教育干部2300人次。同时,她还为乡政府提供法律意见29条,共同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0起;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30起。

   青少年的“护花使者

  2008年,方秋轩刚调到城关乡司法所工作,就着手对辖区中小学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进行调研。在走访辖区6所小学后,如何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成为了她一直思考的问题。

  她花了半年多时间,根据调研中得到的资料,并参考网络、报纸杂志的信息和经验,按照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制定了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在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法制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宣传。

  针对学生喜欢看漫画书的特点,方秋轩精心设计了一组主题为《成长之路与法同行》的漫画图。“以图说法,寓教于乐,效果就比说教好多了。”方秋轩说。

   菜单式”普法见成效

  方秋轩根据多年的普法实践,独创出“菜单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根据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普法“菜单”。

  从2009年开始,每年三月,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她都与宣讲团成员一道,深入各村进行巡回讲法,把《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送到村民手中。

  在各村的宣传栏上,根据每个村的需要,她都会实时制作普法宣传单。几年来,方秋轩编印了《法律服务指南》、《法治园地》等专题资料上万份,免费发放到村民手中,并有针对性地为村民们解疑释惑。

  在方秋轩的带动下,如今明溪县城关乡已建立起2支普法志愿者队伍。来自各行各业的普法志愿者,与方秋轩一起,在这条普法的道路上奋力前行。(福建日报记者 李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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