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善执“绿灯” 启优先“通道”

13.05.2020  17:20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辉煌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要求,在参与疫情防控的同时,没有停下执行的脚步,认真对待每一起执行案件,认真处理每一项执行诉求,对因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当事人,亮起善意执行的“绿灯”,开启优先处理的“通道”。

        简化流程,便利为民。在疫情期间引导当事人通过“福建微法院”及律师服务平台申请立案、预约办理;简化执行款办理流程,由申请执行人线上提供领款账户信息和身份信息,第一时间为其办理领款手续,有效避免因过度接触产生交叉感染风险。依托微信、电话、短信等线上通讯方式,敦促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对于双方均能联系上的执行案件,积极促使线上兑现和线上和解,确保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

        科技引领,确保执效。依托执行信息化手段,加大运用网络查控力度,安排专人负责线上财产的查控工作,全力执结小标的案件。主动协调当地不动产、车辆管理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先行做好财产查控、保全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全面梳理续封、续冻案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未来执行工作具有可供执行的基础。一季度,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达37.76%,同比上升11.28%;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5.53%,同比上升10.74%;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用时55.02天,同比缩短29.58天。

        加强沟通,一案一策。对群体性“讨薪案件”,建立执行个案工作群,及时披露执行进展,安抚工人情绪,引导其合理表达诉求。对被执行企业资产第一时间采取“活查封”措施,全部登记在册,责令专人保管;对半成品、原材料等如长期存放必然导致价值贬损的财产,在征得工人代表同意的情况下,先行进行处置,及时收回货款;对被执行人对外应收账款,组织专人进行清收,对已执行到位款项全部用一案一款一账号在网上发放。疫情防控期间已为300余名农民工发放工资230余万元。我们在执行上海某汽车公司货款纠纷案时,得知该企业正在为防疫一线生产救护车配件,遂积极召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沟通,成功促成申请执行人放弃违约损失,被执行人当即付款30余万元。我们在第一时间线上办理结案手续,并立即解除财产查封、失信惩戒等措施。

        创新机制,服务大局。为维护法律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隐匿、转移财产等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我们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力求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两不误。我们还在全市法院率先推出常态化执行法官接待制度,第一时间回应当事人诉求。通过亮出执行接待团队、亮出执行接待安排、亮出执行岗位职能、亮出执行督促机制,彻改执行法官难联系、难见面的问题,强化执行公开,有效降低涉执信访。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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