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钻京东漏洞窃走“京豆”等 赚近194万

19.11.2015  11:03



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协助北京警方破获一起“京东商城”特大网络盗窃案,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93万余元。


去年11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京东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即京东商城)代表到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报案称:2014年以来其单位北京京东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可以变现使用的优惠券被盗,共计金额人民币193万余元。


接警后,北京警方展开缜密侦查后得知,盗窃分子可能藏匿在泉州洛江区一带,遂通报洛江警方协查。接到北京警方的协查通报后,洛江警方根据受害方京东公司给出的嫌疑人网络虚拟身份进行摸排,成功锁定嫌疑人现实身份为洛江区马甲镇人林某成。


12月10日,洛江公安抽调精干警力联合北京朝阳区警方,在洛江区马甲镇潘内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成(男,29岁,洛江区马甲镇人),并当场查获大量家电、电脑、手机及等赃物及大量未使用的电子优惠券,及时为受害方京东公司及时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林某成交代,2014年初,其在日常网络购物中发现电商北京朝阳京东世纪商贸有限公司的网络抽奖系统存在漏洞,遂利用自身掌握的计算机知识,大肆盗取京东电子优惠券,并兑换大量商品自用或在网络上倒卖,涉案金额高达193万余元。


昨日上午记者获悉,因利用京东平台网络漏洞窃走价值近194万元“京豆”、“京券”, 林某被北京朝阳检察院以盗窃罪诉至朝阳法院。


根据检方指控,被告人林某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间,利用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世纪中心A座)的网络平台漏洞,采用设置虚假抽奖的形式,多次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网络平台上窃走大量的“京豆”、“京券”(共计价值人民币1938997.37元,其中“京豆”价值人民币1442402.37元;“京券”价值人民币496595元),分别存放于其在京东商城内的五个账户内并用于购物。实际消费了价值人民币共计886286.48元的“京豆”、“京券”(账户内现剩余价值人民币868091.25元的“京豆”和价值人民币184619.64元“京券”未使用)。


检方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中国警察网、中国法治客户端整理

作者:高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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