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新增8000多亩设施农业建设可申请省级补贴

29.10.2014  16:55

      上月,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坋垱村农户梁伟烈,刚为村里100多户农户组成的恒丰果蔬专业合作社连片的70亩大棚蔬菜申请了每亩5000元的设施农业补贴。他告诉记者:“年初时的政策是连片100亩才能申请,我们小农户达不到这个标准。现在,政策更贴近山区实际,70亩也能申请到补贴,缓解了不少资金压力。”

      梁伟烈可能不知道,他和其他小农户的受益,缘于省人大代表雷旺金等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小型设施农业项目财政扶持力度的建议》。据不完全统计,由于降低起补门槛,今年,我省将新增8000多亩设施农业建设可申请省级补贴。而雷旺金对这份建议的办理情况,经历了一次从不满意到满意的转变。

      为让更多农户受益,代表填上“不满意”

      2013年9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每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3.5亿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其中用于设施蔬果大棚建设的补贴资金为1.8亿元,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产新建连片规模的蔬菜、水果智能温室大棚和温控大棚给予补贴。

      这对全省发展设施农业是个大利好。但雷旺金在基层调研中发现,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客观上导致这项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扶大不扶小、扶强不扶弱,申请补助条件没有区分各地客观条件等问题。

      “出台一项政策,应让更多的老百姓受益,惠及更多的基层农民。”雷旺金说。

      为此,他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了建议,建议政策在扶强扶大的同时也要兼顾扶新扶小;扶持政策还应区分产业发展和地域特色,有针对性;要奖好补优,扶持项目资金指标应灵活调度,不局限一地一市。

      这份建议交由省农业厅等单位办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要求,4月中旬,省农业厅根据当时正在实施的设施农业省级财政补贴政策与雷旺金代表电话沟通。

      对雷旺金的建议,省农业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基层一些地方也反映此类问题,他们将进一步开展调研,予以适当处理。但此项补助政策是省政府确定的,如需调整也须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还有一个过程。由于建议答复有时间规定,在这之前只能先对现有政策包括补助资金规模、补贴政策的扶持对象和补助条件、项目指标等作出解读。

      农业厅的答复没有解决雷旺金最认为急需解决的“扶新扶小”“申请条件刚化”等问题。面对这,雷旺金填上“不满意”的反馈。

      扩大政策受益面,群众满意了

      “这是农业厅第一次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得到代表不满意的回复。”省农业厅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

      在得悉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不满意后,省农业厅产业推进处及时与雷旺金取得联系,并邀请他当面交流,再次对建议办理过程进行说明和解释,取得了雷旺金的理解。

      与此同时,省农业厅专门组织了7个调研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设施农业补贴政策的调研和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并形成督查调研报告报省政府,建议适当调整现行补贴政策,使政策覆盖面、受益面更大。经省政府同意后,省农业厅下发《关于调整设施农业补贴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对起补面积、大棚种植的作物种类及验收办法进行调整,其中起补面积由连片100亩减少到50亩,作物种类由原来的仅蔬菜、水果改为蔬菜、水果、中药材、食用菌和花卉苗木等。

      重新办理的结果再次书面答复并邮寄给了雷旺金。“这次我很满意。”雷旺金说,这样的政策才能真正让中小农户受益。

      省农业厅产业推进处姚建锋处长表示,代表对建议办理表示不满意,是代表的一项权利,“这说明我们办理的工作和群众的诉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也是一种推动力,我们要认真对待,切实改进工作,让人民满意”。

      虽然代表已作出满意的答复,省农业厅并没就此停步,为了让更多的中小种植户能享受到省级补贴的政策,又于今年9月再次调整政策,进一步降低补贴申请条件、简化验收程序。其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以及农户联户集中建造的智能温控大棚起补面积降低为10亩,温室大棚起补面积降低为20亩,并新增加造价在40万元的智能温室,起补面积为2亩,每亩省级补贴10万元。同时,组织省级专家评审组,对县级农业部门在组织项目验收中遇到的建造标准与省定补贴建设标准不一致无法准确把握时,由县农业部门报省厅,由省级专家组共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