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展中高端产能 3年内基本出清“僵尸企业”
福州晚报8月25日讯(记者 张笑雪)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年~2018年)正式印发。福州将通过3年时间,全面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目标任务,并在轻工、纺织、印染、电镀、石材等其他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发展一批中高端产能。
根据行动计划,福州将经过3年努力,基本出清“僵尸企业”,推动中高端产能比重持续上升。到2016年底,退出和压减钢铁(粗钢)产能50万吨,化解船舶产能5万载重吨。累计到2017年底,退出和压减钢铁(粗钢)产能50万吨,化解船舶产能10万载重吨。累计到2018年底,退出和压减钢铁(粗钢)产能95万吨,化解船舶产能15万载重吨。
严禁违规建设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此类项目不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达标无望的项目及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关停清退。加大无证违法生产企业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地条钢”等无证生产。
对已停产、半停产、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僵尸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同时,精准引导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在安置企业职工方面,将严格遵循“保人不保企”的原则,把人员安置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一企一策”。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职工自愿、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后,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依法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企业确需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所拖欠的职工工资等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依法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方式,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要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对化解过剩产能落实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采取专项督查、专门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