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 将开展建设试点工作

25.12.2018  17:54

  记者获悉,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市、县(区)和职业院校、行业和企业先行先试,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构建产教融合发展长效机制。遴选认定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争取若干进入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行列。

  记者注意到,这十五条措施包括加强产教融合规划引领、构建产教融合专业体系、打造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促进企业参与办学、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构建产教融合育人模式、建设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完善产教融合培训体系、发挥行业协调指导作用、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持续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支持产教融合发展、落实产教融合优惠政策、建立产教融合激励机制、健全产教融合推进机制等。

  根据《通知》,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福建产业发展需求同步规划,与产业建设同步实施,与技术进步同步升级,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动各设区市在工业园区建设职业教育园区,与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产教融合园区,引导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推动各地结合区域功能、产业特点,调整职业院校布局结构。组织优质职业院校“一对一”对口帮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高水平大学对口帮扶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

  围绕做强做大主导产业需要,重点建设新型显示、集成电路、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海工装备、精细化工等学科专业。适应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需要,打造纺织、鞋服、食品、冶金、建材等行业“数字化+”“标准化+”相关学科专业。对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海洋高新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满足提升现代服务业需要,做优做强生产性服务业相关学科专业,支持家政、健康、养老、文化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结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精加工、农产品流通等相关学科专业。支撑“数字福建”建设,积极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学科专业。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发展需要,培育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新增长点,组建新工科联盟,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通知》提出,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允许公办职业院校利用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的收入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评估价出资),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与企业共同举办非营利性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办学机构,明晰举办权并依法办理登记。鼓励企业与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共建非独立法人的产业学院。允许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时,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行业企业、院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并在登记、注册与备案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将产教融合具体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

  《通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可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通过经费奖补等方式予以倾斜支持。发改、工信、科技等部门对产教融合成绩突出的企业,在技术升级、产品研发、平台建设、科学研究、示范企业评选等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记者 卢金福)

【责任编辑: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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