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台湾儿童沉迷3C产品应当关注

09.06.2015  12:35

    新华网台北6月8日电(记者 何自力 李慧颖)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8日公布调查指出,18.3%的小学高年级学童沉迷3C产品,34.1%的学童曾经在使用3C产品时接触过色情裸露、暴力血腥等不雅内容。

    电脑、电视、智慧型手机及游戏机是现代家庭中的必备品,使用3C产品成为孩子们打发时间的主要方式之一。

    为持续了解台湾儿童网路安全现况,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简称儿盟)合作进行调查,以分层随机抽样方式调查岛内主要县市小学五、六年级在学儿童。

    儿盟发表的这份“2015年儿童3C产品使用与上网行为大调查”指出,3C产品已成为台湾学童的生活必备品,57.4%的小学高年级(5、6年级)学童拥有自己的电脑(包括平板电脑、笔记型电脑和桌上型电脑),47.9%的学童拥有自己的智慧型手机,相较2013年成长了1.6%。

    从用途来看,93%孩子使用3C上网看影音,其次81.7%是用来玩游戏,80.6%是上社交网站。

    调查显示,影音网站使用部分,58%的孩子通过影音网站观看音乐MV,48%和42%的孩子会用来观看爆笑短片或是卡通片;其余则是用来观看偶像剧占27%、综艺节目占25%、教学影片占24%。

    调查还表明,有18.3%学童属于沉迷于使用3C产品,不仅周一至周五平均每天使用3C产品的时间超过3小时;放假时平均使用3C产品的时间更超过6小时,如果出门没有把3C产品带在身边,会有焦虑不安的感觉。这些沉迷3C产品的孩子里,男生的比例是女生的1.8倍。

    另外,34.1%的孩子曾在使用3C产品时接触过色情裸露、暴力血腥等不雅内容,其中更有12.2%的学童表示曾经主动搜寻这些不适龄的内容,其中男孩主动搜寻不当资讯比例是女孩的1.85倍。

    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执行长陈丽如表示,行动装置与网路的普及,使得孩子接触3C与上网的机会与时间大幅提升,也让网路安全更显重要。陈丽如呼吁家长以身作则不沉迷、多正向、不说教,让孩子们能正确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