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举报奖励系统启用 10个工作日可获奖励

18.05.2016  09:22

  福州新闻网5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 通讯员 榕警)本报曾多次报道,对市民抓拍举报的机动车加塞、乱掉头、冒黑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其中,抓拍举报加塞、乱掉头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70元;抓拍举报冒黑烟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30元。今日起,奖励平台正式启用,举报者10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奖励。

   市民实名认证后

   可登录微信举报

  微信举报。市民可以关注并打开“福州交警微发布”,进行实名认证,进入随手拍功能,按照固定的格式和要求,拍交通违法(拍加塞、拍冒黑烟等)并上传。

  首次参与举报领取奖励金的市民,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经过认证的市民可直接参与举报奖励活动。

  市民只需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本人银行卡号(含开户行名称)、手机号(一个手机号只能绑定一个认证)等信息,并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最后点击“认证”,即可完成。

  市民点击“随手拍”→“拍交通违法”→“拍加塞(举报奖励)”或“拍乱掉头(举报奖励)”或“冒黑烟(举报奖励)”即可参与举报。

  互联网举报。在“福州交警微发布”随手拍上认证后,市民也可以登录福州交警支队门户网站,进入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按要求上传抓拍的交通违法图片、视频资料(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

  先打开福州交警支队门户网站→点击“福州交警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打开微信在福州交警微发布随手拍中点击“扫码登录”,扫描二维码登录。登录完成后,在打开的举报平台主界面中点击“我要举报”,录入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举报。

  据悉,警方昨晚已经对相关平台进行了改造升级,今日起,市民可实名举报加塞、乱掉头、冒黑烟3种交通违法行为。

   加塞乱掉头冒黑烟

   这样界定

  那么,这3种违法行为怎么界定呢?警方人士告诉记者,社会上俗称的车辆“加塞”是指占用其他车道变道插队超车等情况。

  “加塞”表现形式主要有6种:一是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二是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影响前方车辆正常行驶的;三是机动车通过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未依次排队,在车道的实线分界线随意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四是机动车从左转弯车道直行的;五是机动车从直行车道驶入左转弯待转区的;六是机动车规避路口直行红灯,采用右转弯绕行实现直行的。

  “乱掉头”是指机动车行驶中违反不得掉头的规定。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机动车在禁止掉头地点或者在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二是机动车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

  “冒黑烟”行驶行为是指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或者浓烟的,车辆尾气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