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被列为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17.12.2014 17:29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九项改革试点工作,其中我省被列为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由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牵头,在河南、福建及广西桂林市先行启动,通过整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执法,在试点地区逐步建立起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合理、运作协调高效、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明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妥善处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管理机构的关系,合理划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专业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明确执法经费来源渠道。(省交通执法总队)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17.12.20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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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10时18分,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