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及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2.01.2016  10:02

        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进展情况

2015年,泉州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继续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为准则,扎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以下主要成效: (一)全面深化改革,提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成立市交通运输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市交通运输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分工方案共83项改革举措,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开展重要举措分工任务落实。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职能,做到简政放权有力度、规范权力有举措、提高效率有成效。今年共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委托至全市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组织梳理行政审批的前置审批事项4项、中介服务事项5项和涉企收费(含个人)审批事项3项,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10项,压缩审批时限17个工作日。 2.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推进联动协作五大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委与市公安局联动协作五大机制的各项工作,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分解落实与省公安厅联动协作五大机制工作任务的通知》(闽交安〔2015〕21号)和《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公安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动协作五大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公综〔2015〕98号)中涉及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分解为22项具体工作任务,分别确定负责落实的市直有关单位及委机关对口协调科(处)。二是强化治超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规范化建设工作,南安水头、安溪彭亭、永春石鼓3个治超站统一更名为“公安交通联合治超站”,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抽调6名综合执法人员分别派驻南安水头、安溪彭亭、永春石鼓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工作,指导治超站依法开展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及时与市政府财政局、泉港区国土资源局就有关泉港涂岭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资金和用地进行协调沟通,推进涂岭公路超限检测站前期征地等建设工作。 3.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一是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市审改办要求继续清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对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进行调整修改,上半年共调整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事项19项,下半年共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确认行政权力事项。2015年11月3日,经市审改办同意,先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两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市审改办将结合下一轮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统一对外公布。目前保留的行政权力共309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其中行政许可27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处罚198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监督检查30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二是明确权力运行流程。根据《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53号)的要求,组织市级交通运输单位根据权利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共绘制流程图110张,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图23张,简化办事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实行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更加高效便民绘制行政权力运行。三是编制部门责任清单。根据《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16号)的要求,组织市级交通运输单位编制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市级交通运输系统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和追责情形,共明确具体责任事项431项,多部门监管事项责任8项。其中市交通运输委责任事项123项,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责任事项52项,市水运处(地方海事局)责任事项36项,市公路局责任事项37项,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任事项183项,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交通运输职责体系。四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公开行政权力事项。今年,我委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均在市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委官方网站上公布,具体行政权力事项按时录入泉州市行政执法平台,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均按要求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录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平台。 (二)加强执法管理,打造打造高素质的交通执法队伍 1.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为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增强交通运输行政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根据市审改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54号)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我委及时制定《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泉交委法〔2015〕13号),提出坚持“放、管结合”转变管理理念、改革工作方式;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方式;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提升管理效率;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考核评议体系;完善综合管理,切实从注重“管制”转移到“管理与服务并重”上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考评督查通报机制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六项具体措施”  。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研究制定《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和《2015年泉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换岗培训方案》,通过各层次加强专业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开阔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思路,提升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今年共组织126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新增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72名执法人员进行换岗培训考试,我委两次组织交通执法人员共120名到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 3.抓好治理“三乱”工作。继续抓好全市治理公路和水路上“三乱”工作,巩固已取得成果,防止反弹回潮,根据2015年6月17日收到的省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治路乱〔2015〕1号)精神,结合泉州实际,制定《泉州市2015年治理公路和水路上“三乱”工作要点》,明确治理公路和水路上“三乱”工作重点,确保公路和水路上基本无“三乱”。 (三)强化执法监督,积极推进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1.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一是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5年3月至4月,我委组织对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办的910起案件适用《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统一全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力度,依法平等保护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5月至6月,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组织开展了案卷评查,从主体、事实、证据、说理、适用法律依据、行政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规范和案卷归档等八个评查项目,对11个执法单位的126份案卷进行了现场评查,并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评查意见,受检单位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梳理,达到了以评促改的目的。二是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营造  “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办事环境。2015年3月我委成立行政审批工作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及市直各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21个交通单位,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4年度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此次检查各单位都能在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将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积极推进“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行政审批运行模式,并对现行有效行政审批事项底数进行核查,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清理工作。三是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成立了以许吉平副主任为组长,委政策法规科、审核审批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局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考评组,于2015年  7月21日至7月29日对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2014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情况评议考核。考评期间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及日常记录、座谈等方式,对各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工作做了全面考评。总计考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共14个,查阅各类文件材料近千份,并对各单位上报的291份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其中路政类行政许可卷宗90件,运政类行政许可卷宗71件,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卷宗130件。对评议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后,在迎接省交通厅对我市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被省交通运输厅推选为唯一一个代表福建省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受交通运输部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四是开展治超工作明查暗访督查。组织开展治超工作检查,推进各级联合治超工作机制的落实。2015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先后两次牵头组织市治超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治超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督查,总结治超工作,明确治超责任,规范公安交通联合治超站管理,确保全市治超工作取得成效。 2.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一是及时处理信访案件。我委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中,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积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共受理信访事项30件,办结率100%,对信访反映的事项及时回应和整改。在我委官方门户网站设立“主任信箱”平台,接受社会投诉建议,今年共受理投诉12件,建议件5件。二是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调研,加强沟通,确保办理质量。狠抓建议和提案内容的落实,承办科室把保证办理质量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推动落实。  2015年共承办人大建议48件、政协提案42件,均已按时办结。三是认真处理行政争议案件。重视和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今年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3起(其中,一起驳回起诉,一起胜诉,一起正在审理)。此外,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对市交通运输委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监督和保障依法行政,防止和纠正违法与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起,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充分提高了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四)严格文明执法,全力培植交通行业新形象 1.巩固行政审批审核成效。市交通委行政审批窗口认真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努力营造“便捷、高效、公正、规范”的办事环境。截至2015年11月份,市交通委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550件。其中,公路工程类22件、道路运输类600件、水路运输类72件、地方海事类49件、安全生产监督类7批807件。所受理审批服务事项中:承诺件733件(提前办结729件、内部补件3件、补件1件、逾期办结0件),90%以上进入绿色通道,提前办结率达100%;即办件817件,即办率52.7%。今年第一、二、三季度连续被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优质服务窗口”。 2.提升行政处罚办案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努力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截至2015年11月份,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4472件(其中道路运输案件4038件,公路路政案件434件),110联动值班室受理投诉件2335件,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日趋平稳,群众投诉呈基本稳定态势。 (五)开展普法教育,弘扬交通运输法治精神 1.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交通运输法律知识等学法用法能力测试,发放试卷1864份,提高法律知识特别是交通运输专业法律知识。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组织集体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今年1月13日,委党组举办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专题讲座》。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省、市《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市交通运输委立足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本着重实际、重实效的原则,及早动员、认真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开展宣传动员、明察暗访、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等一系列活动,以月促年,争取全年安全生产形势健康发展。一是积极参加宣传咨询活动。2015年6月16日,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参加市组委会会同洛江区组织开展的“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接受咨询解答;市水运处深入南安九都镇第一中学小学开展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市道管处组织处领导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到道路运输企业举办安全知识讲座。二是组织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市道管处、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活动;委安监科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参加交通运输部微信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答题活动,组织各交通单位观看2015全国安全生产月宣教片、参加省厅举办“平安交通”微信作品征集大赛,要求各县级运管、执法部门督促辖区各道路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全面落实出行前“五不一确保”安全宣誓活动。 3.推进“六五”普法宣传活动。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不断强化领导,改进工作。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福建省“最美身边普法人”候选人投票评选活动和开展“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活动、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环境法治”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在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将集中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宣传活动。 2015年我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各单位发展还不平衡。个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还不够,法制观念不强,法制宣传不到位,法制工作依然薄弱,制度建设不完善,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行业安全监督工作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交通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单位执法人员正确使用《行政强制法》的水平还有待加强,法律文书的种类增加不少,文书制作也相对复杂,有些执法人员还无法适应这种变化。三是科技手段匮乏导致执法难点问题难突破。我市科技手段的缺失导致投诉案件取证难问题无法解决;缺少治超专用停车场和检测站,辖区内无超限检测站的执法机构只能依托本辖区内的地磅进行调查取证,存在违法超限车辆停放难、卸载难、执法程序瑕疵等问题。 二、2016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夯实交通运输法治基础,提高交通运输法治能力,建设交通运输法治队伍,完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发展“六个交通、两大体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全面建设交通运输强市提供法制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严格按照市审改办对外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行使行政职权,并逐步纳入网上平台运行管理,明确行使权力责任,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认真对照部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设定依据的修改情况,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调整。   (二)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项目,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杜绝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对交通运输部及省厅下放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衔接方案,明确承接主体和法律责任并做好相关后续监管工作,防止工作脱节和监管真空,确保行政审批项目“放的下,管的住”。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等,推广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充分授权,提高办事效率。 (三)继续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 继续推进、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指导、督促各级地方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相关措施的到位,力争启动土岭检测站建设工作,完成水头、彭亭、石鼓等3个治超站综合执法改革的体制移交。 (四)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高度重视运用报刊、宣传栏、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化媒介进行普法宣传,运用法制宣传资料、宣传栏、简讯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使交通法律知识通过强大的舆论和文字信息渗透到系统的每个环节。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按照省政府“两年一清理”的规定,对近年来我委及市直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汇编成册,公布清理结果。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中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实行地方或行业保护、违规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加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明察暗访活动,开展2016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 (七)加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   1.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持续开展“雷霆”治超专项整治行动,保持超限运输路面监控力度,加大屡次违法超限惩治力度,确保2016年超限率继续控制在4%以内。   2.加强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明确重点打击对象,增加违法行为发生密集点的执法人员,加大科技投入,保证出租汽车有安装实时监控视频设备,充足非法营运车辆的微型录音录像器材,解决在道路交通执法工作取证难问题,提高交通综合执法效率。 (八)继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 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做好新增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确保新进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均持证上岗。严格执法人员运用执法文书,并规范执法人员特别是新增执法人员运用执法文书的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 (九)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管、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履行好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按照省政府与省高院联席会议以及会议纪要的精神,推动良性互动机制,落实具体要求,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培养,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提升交通行业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意见》,将做好行政调解作为加强社会管理、转变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职责,进一步强化调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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