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与泉州市对接项目73个总投资576亿元
东南网12月11日讯(通讯员 庄爱萍 林泳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重要讲话精神及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部署,加快泉州交通运输发展,10日上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泉州市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召开会议,具体对接2014―2018年泉州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共落实项目73个,总投资额达576亿元,其中,普通公路41个项目152亿元,高速公路6个项目240亿元,港航22个项目174亿元,运输场站4个项目10亿元。
会议明确,泉州市2014―2018年在普通公路方面,将实现国省道建成约274.2公里,路面优良路率达到95%以上,推进农村“四好路”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等目标;至2015年底实现再新增7个乡镇通达三级及以上干线公路、全市95.5%乡(镇)实现“镇镇有干线”等目标。
在水运方面,建成泉州湾航道二期工程、泉州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和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初步形成配套完善的湄洲湾南岸临港工业港区和石湖内贸集装箱集散中心,全面完成海岛交通便民工程“一县一议”项目等。
交通运输方面,建成泉州火车站、泉州北站2个综合客运枢纽、2个汽车客运站,建成投产晋江陆地港二期工程、南安盛辉公路港、新华旭汽车交通物流产业园等3个物流园区,实现泉州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公交车辆夜间进场率达100%,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所占比例达30%以上,符合通车条件且有运营需求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等。
针对国省道、通乡镇公路项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推出奖励方案,将根据最终完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完成任务奖励”、“提前完成奖励”等奖励,实行“多干多奖”、“早完多奖”的原则,并根据泉州市市本级对本次会议确定的项目的配套补助情况,给予“设区市统筹奖励”。泉州市政府也出台系列支持措施,从设区市配套补助、市级奖励、前期工作、标准化建设等方面促进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与会各方表示,将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从组织、资金、政策等方面进行全力保障,确保全面按时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