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车辆当“老赖” 网上购票被抓获
17.06.2014 21:03
本文来源: 法院
2011年5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他人借款560余万元,后归还债权人部分借款本金,仍欠160余万元未还。之后,黄某再次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分别两次向债权人借款220余万元。借款到期后,在催讨无效的情况下,债权人将黄某及其妻子罗某一并起诉至新罗区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欠款390余万元及利息。新罗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黄某、罗某共同偿还欠款39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罗某未履行判决。
2012年9月,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新罗区法院依法对罗某名下的一辆宝马小车和一辆日产骐达小车采限制过户措施。2013年4月15日新罗区法院向罗某发出限期交出车辆的通知书,要求其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车辆交给法院处置。但黄某、罗某抱着侥幸的心理,无视法院限期交车通知,拒绝将两部汽车交出。因两人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隐藏、转移法院已查封财产、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犯罪,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并对两人进行网上通缉。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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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14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