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交通交警部门将联合执法 查处货车超限超载
08.06.2015 12:47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昨日,海都记者从漳州交通执法支队了解到,漳州交通执法支队与漳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出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将实施。
此次出台的《方案》,对交通执法、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能进行明确分工。
交通行政执法方面,主要开展路面执法,将对货运车辆“滴撒漏”污染公路、违法占用、挖掘公路施工作业等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管控;查处违法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同时,对治超检测站点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全市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加挂“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点)”牌子,派驻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在重要路段治超检测站主线上安装计重检测系统,对货运车辆实施不停车检测。
交警执法方面,主要加强机动车辆办理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管理,对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型一律不予登记和不予通过合格检验。开展路面执法,重点打击遮挡号牌、套牌等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对涉嫌超限超载且拒不配合交通执法部门处理的违法嫌疑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和记分。
在《实施方案》中,要求交通执法部门及交警部门建立协作会商机制,适时召开部门间的联席会议,互通信息。交通执法部门与交警部门各自确定1名联合执法工作联系人,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各单位要加强区域、部门间协作,形成治超网络体系,提升路面联合执法行动频次,确保每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5天。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减少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型改装等显见性违法行为。(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高智勇)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08.06.2015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