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总队“三着力”进一步加强交警部门效能建设
29.07.2015 18:29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一、着力推进重点工作。 根据省厅《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省委省政府交办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闽公传发〔2015〕92号),交警总队主办3项(简化台湾地区小型汽车入闽临时车辆牌照手续、全省1033处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隐患整治、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协办1项(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上述任务完成情况已纳入厅机关考评内容,采取责任捆绑,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总队把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任务摆在工作首要位置,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位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分类指导;对一些涉及资金、政策的瓶颈问题,依托道安工作平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各项任务目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着力完善执法服务。 进一步深化“亮窗行动”,严格规范窗口管理,及时清理打击“黄牛”“二哥”,确保服务大厅和办事窗口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督促窗口民警自觉遵守有关工作规范,坚决杜绝脱岗、打盹、上网、玩游戏等影响工作形象的行为,做到警容严整、精神饱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警务公开等制度,实行定岗、定人、定责,严禁作风粗暴、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注重提升网上办事项目工作效能,加强相关服务平台建设维护,优化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巡查、按时办结群众申请事项。进一步改进执法执勤方式,高速交警部门在非统一行动期间,不得长期采取封闭主干道、将车辆全部拦截至服务区检查的勤务模式(和溪路段适中服务区等有特殊勤务要求的除外),确保高速公路通行顺畅。
三、着力加强责任落实。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等部门职能作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调查反馈,推动影响交警部门效能建设问题的解决。有效运用网上督察系统,对执法办案场所、值班室、窗口服务单位等重点部位实时开展网上督察,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落实定期汇总、协调的调度机制,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跟踪督促,推动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综合采取下达督办通知书、驻点帮扶等措施推动落实;对存在工作失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及时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对被省效能检查通报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9.07.2015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