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市区开展百日整治 私占道路车位最高罚2000
21.10.2015 12:28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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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文 通讯员 喻厚勤 林冯/图)昨天是10月20日,交警在岛内中心城区统一行动——特勤机动大队、桥隧大队,思明、湖里分局交警大队,出动201名警力,整治18个路段。
导报记者获悉,从10月至年底是交警的“百日攻坚战”,每个月逢4、5、9、10统一行动。
仅一上午,就有823辆车乱停放被查,其中违法停车761部,违反标志标线62部;36摩托车被查;263辆电动自行车被揪出来;7部小货车、三轮车违法占道(经营);3部小货车改装,26部微型面包车非法改装;一部车辆非法运载危化品;2名司机酒后驾驶2起被抓。同时,交警还检查了50多部公交车。
据了解,百日行动的重点为:中心城区机动车违法停放、圈占停车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小货车、三轮车违法占道经营、夜间占道洗车等各种交通违法乱象。此外,行动还包括查酒驾和查渣土车超载等。
停车私占车位最高罚2000元
统一行动日,重点对15条机动车违法停放严管路段及6条限时停车路段进行清理整治,并逐步向城区各主次干道延伸。
对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道路上停车,严重妨碍道路通行的,一律以“违反禁令标志”或“违反禁止标线”定性处罚,即罚款150元、扣3分。
司机不在现场,或者通知以后不能及时到场等情况,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一律依法拖移至指定的停车场。
私自圈占道路停车泊位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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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015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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