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交易平台 虚构单身女性身份诱骗投资

19.04.2016  09:53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网络投资平台日趋活跃,但复杂的投资手段背后往往隐藏着犯罪行为。福建省厦门市一帮90后青年男女以虚假的交易平台,引诱投资人开户,致其投资血本无归。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二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各被告人十年零六个月至缓刑不等的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6月,被告人胡接亮注册成立厦门银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投资咨询及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胡接亮任法定代表人。同年11月,胡接亮将公司更名为“厦门顶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间,胡接亮雇佣他人从网络上下载美女照片并虚构“陈慧兰”“彭慧琳”的名称,称系单身离异女子,通过QQ聊天工具寻找中年男子,取得对方的信任后,诱骗对方在其提供的虚假交易平台即“恒鼎贵金属交易平台”和“永申贵金属交易平台”投入资金进行“白银现货交易”,伺机骗取被害人账号及密码,并通过后台操控交易等方式使被害人账户亏损,进而非法占有各被害人钱款。

  2013年8月,被告人黄斯楚担任公司网络部主管,负责对业务员进行培训及分配QQ号、开设交易账户以及管理公司日常经营。被告人余小惠担任公司行政和人事主管,负责购买诈骗用QQ号、考勤、设备维护等,2014年3月后开始负责开设交易账户。同年9月,被告人卢瑞丽担任业务员直接诱骗被害人开设账户投资,11月升任公司业务主管,负责培训业务员、解决业务员与被害人聊天中遇到的问题。10月,被告人廖忠禄、谢惠芳进入公司后,以离异女性身份通过QQ与男性网友聊天,介绍网友开设交易账户,在进一步获取被害人信任后让被害人交出账号和密码,然后通过被告人黄斯楚和卢瑞丽提交给被告人胡接亮操作。

  通过虚拟网络欺诈,胡接亮等人在短时间内骗得10多位被害人共计钱款52万余元人民币,诈骗金额从几百元至几万元不等。

  2014年3月7日,公安人员在厦门市抓获被告人卢瑞丽、余小惠、廖忠禄、谢惠芳;同年3月20日在建阳市抓获被告人黄斯楚;同年5月7日在永安市抓获被告人胡接亮。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接亮、黄斯楚、卢瑞丽、余小惠、廖忠禄、谢惠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中,被告人胡接亮骗取他人钱款共计52.9万元,被告人黄斯楚骗取他人钱款共计51.5万元,被告人余小惠骗取他人钱款共计52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卢瑞丽骗取他人钱款共计26万元,被告人谢惠芳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6.2万元,属数额巨大;被告人廖忠禄骗取他人钱款共计3.9万元,属数额较大;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胡接亮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黄斯楚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一个月、卢瑞丽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余小惠有期徒刑五年、谢惠芳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廖忠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均判处相应罚金。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黄斯楚、余小惠、谢惠芳和卢瑞丽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

  厦门中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对上诉人黄斯楚、卢瑞丽的量刑适当。鉴于二审期间谢惠芳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万元,决定对其从轻改判;余小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且较黄斯楚、卢瑞丽等人地位更低、作用更小,并考虑其在二审期间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3万元及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决定对其从轻改判并宣告缓刑,法院据此维持原审法院对黄斯楚、卢瑞丽等人的判决,改判余小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改判谢惠芳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均判处相应罚金。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